华夏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关于运营管理机构 高级管理人员变更情况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配套法规、《公开募 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REITs)业务办法(试行) 》《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REITs )规则适用指引第5号—临时(试行)》《华夏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华夏特变 电工新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的基础设施项目为哈密东南部山口光伏园区150MWp光伏发电项目,项目类型属于能源基础设施。本基金以获取基础设施项目电力销售收入等稳定现金流为主要目的,通过积极主动运营管理基础设施项目,力求提升基础设施项目的运营收益水平,实现基础设施项目现金流长期稳健增长。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基础设施项目整体运营情况良好。
本基金基础设施项目的运营管理机构为特变电工新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变新能源”),截至本公告发布日,运营管理机构未发生变更且运营管理能力稳定。
本基金管理人于2025年2月14日收到特变新能源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通知,因工作变动,何明成先生接替郑伟杰先生出任特变新能源财务负责人兼董事会秘书。何明成先生简历如下:
何明成,男,汉族,48岁,硕士学历,国际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会计师、中级理财规划师,曾任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出纳、特变电工进出口公司财务部部长、特变电工进出口公司总会计师、特变电工进出口公司副总经理、特变电工进出口公司纪委书记、首席合规官。
四、 对基础设施项目运营情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影响分析
目前本基金运营管理机构的经营管理团队稳定,履职正常,本次运营管理机构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系正常人事调整,不影响机构稳定运营管理能力,对基础设施项目运营情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无不利影响。
投资者可拨打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或通过基金管理人官网()咨询有关详情。
截至目前,本基金投资运作正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基金管理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投资运作,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参与本基金相关业务前,应当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熟悉基础设施基金相关规则,自主判断基金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